导航菜单>人力资源

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十五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展现江苏人才发展的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强化产业引领,推动江苏“六个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根据省委《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苏发〔2017〕3号)和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关于实施“产业人才高峰行动计划”的要求,现就开展第十五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以下简称“六大人才高峰”)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类别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的范围为在我省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承担项目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团队。
(一)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重点行业包括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建筑、农业、教育、医药、卫生等7个行业领域。
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10个产业领域。
(二)选拔类别
“六大人才高峰”包含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两个类别,申报选拔条件具体见附件1。
1、高层次人才。选拔范围为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根据项目在国际国内范围内具有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性、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申报人及成员培养潜力等评价要素,评审确定A、B、C三个层次类别。
2、创新人才团队。选拔范围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申报受理
1、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所辖范围单位(不含部省属单位)材料的申报受理和审核推荐工作。
2、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负责部省属单位材料的申报受理和审核推荐工作。省发改委受理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5个领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受理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3个领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消费品工业处受理医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2个领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装备工业处受理机械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空天海洋装备等3个领域,省教育厅受理教育领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受理建筑领域,省农业委员会受理农业领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受理卫生领域。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有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受理申报材料,行业归口部门(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农委、省卫计委)不得受理创新人才团队申报材料。
三、项目资助
2018年“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拟选拔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600个左右。其中高层次人才项目570个左右,创新人才团队项目30个左右。入选资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二。省财政将对入选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给予一定的资助,其中:A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5万元,B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0万元,C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4万元;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的资助金额为20万元。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6月15日前)
申报者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并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2)。
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的项目,可视具体情况,由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申报,也可联合申报。
(二)审核上报(7月10日前)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的材料,统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材料复审(7月30日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审(8月20日前)
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规范程序对申报的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五)拟定资助方案(8月30日前)
依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在当年预算安排额度内,拟定项目资助方案。
(六)公示并组织实施(9月10日前)
对拟资助项目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实施“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五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并报省政府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五、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加强项目申报的组织领导,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切实把好质量关。项目资助资金中的涉企资金要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涉企资金管理信息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办〔2016〕22号)要求,纳入财政涉企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二)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经费的,经查实后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入选“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计划的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的所在单位,应制定包括资金在内的保障计划。
(三)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做好申报宣传工作,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到相关单位及个人。
(四)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请于7月1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申报选拔条件
2.需提供的申报材料清单
3.各设区市人社局及省有关行业(产业)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5月22日

 

报名服务平台

产品名称 品牌
制造商 联系方式
销售商 联系方式
销售人员 联系方式
邮箱
规格型号
配置清单
主要功能
技术指标描述
价格范围
备注
验证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