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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处(科)室:

《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njmu.edu.cn/2023/0920/c10977a244811/page.htm请申报者严格按照各阶段时间节点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9月28日至10月8日17:00,申请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www.jszg.edu.cn),网报用户手册见附件1。

1.“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省份选择“江苏省”;

4.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

5.人事关系在附属医院的申报者确认点统一选择“016000南京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6.工作单位须按照学校官网附属医院列表规范用名填写,如: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二、报送材料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0月9日下班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

1.与网上上传一致的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通过系统审核可不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通过系统审核可不用);

5.江苏省高等学本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博士学位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7.体检表(需正反面打印);

8.缴纳社保凭证;非在编人员还需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

9.副高资格证书

10.教学进度表:在学校教务系统中排定的本学期教学进度表以及2021学年以来其他两个学期的教学进度表。

11.相关附件材料进入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

三、联系人:陈文静(6272)、王欢(6319)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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