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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肿瘤医院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就诊指南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结合目前国内及南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更好地保障群众就医,江苏省肿瘤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就诊相关规定作部分调整。敬请知悉:
 

一、就诊须知

(一)我院为专科医院,目前未设置发热门诊,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相关症状的患者至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就诊。

(二)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以及中、高风险区域(南京以乡镇街道级、省内其他城市及直辖市以区县级、省外以地市级)或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旅居史的来院患者及家属,需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三)所有来院人员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低风险地区以外的人员均需在入口处进行流调后进院。

(四)所有来院的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均须根据医务人员要求,签署预检分诊操作表。患者签署预检分诊表需扫码填写并提交,无智能手机的请填写纸质版。纸质版填好后,门诊患者交门诊诊室护士保留;新入院患者交病区护士站方可办理入院。

(五)所有人员需持当日“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体温正常、正确佩戴口罩(请勿佩戴有呼吸阀口罩),方可进入门诊就诊。如果确有特殊原因无法申领健康码的,请让有“绿色”健康码的家属陪同并代为申报,或提供所在社区出具的相关说明(出行证明)。

(六)所有外地来宁患者均须按来宁后所在社区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二、门诊须知

(一)医院专家及普通门诊号源均开放预约,您可通过微信预约(关注“江苏省肿瘤医院”微信公众号)、我院官网预约、“我的南京”手机APP、电话拨打025-12320,95169预约、诊间预约、出院预约、自助机预约、各楼层导医台现场预约等方式至少提前一天实名(提供正确的患者姓名、有效身份证件、手机号等信息)预约挂号,老年患者、无智能手机患者等可由亲属绑定患者信息后代为预约挂号。

(二)医院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请按照预约时段到院就诊,无须提前来院,未到您预约时段,系统不开放报到排序功能。门诊预约患者,近期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来院就诊的一律不计入爽约。

(三)医院实行实名制就诊,请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及预约就诊信息来院就诊。诊室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每位患者最多由一名绿码家属陪同,按序进入诊室就诊。

(四)进入门诊楼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从规定入口进入。提前准备好苏康码,通过医院入口闸机核验及体温监测后方可进入,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呼吸阀口罩禁止入内),保持1米距离,主动进行流行病史的上报,配合医院各项防控措施,不主动上报或不配合核验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门诊进行胃肠镜、气管镜、鼻咽喉镜、肺功能检查的患者需持24小时内(自采样时间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行检查。

(六)可以通过“互联网医院”就诊的复诊患者建议关注江苏省肿瘤医院微信公众号,通过“就医服务”-“我要就诊”模块中的“互联网问诊”进行线上就诊,减少来院交叉感染风险。

(七)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门诊安排、流程等,请您关注医院相关信息发布。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八)门诊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三、住院须知

(一)所有住院患者须持有:①72小时内两次核酸阴性报告,两次核酸检测报告须间隔24小时;且第二次核酸检测地点在南京,距离办理入院时间不超过24小时;②当日“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③当日预检分诊操作表,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病区。

除中高风险区域(南京以乡镇街道级、省内其他城市及直辖市以区县级、省外以市级)的患者符合上述条件外可办理入院(江苏省毗邻滁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参照江苏省内其他城市管理,以区县级)。

所有住院患者非必要不外出,不去人群聚集处,规范佩戴口罩。

(二)住院手术操作患者(含介入、消化内镜手术)在手术操作前须持48h内核酸阴性报告(请在我院进行采样)以及7日内胸部CT报告,同时对于行程码绿码带“*”患者,需同时再次完成流调并签署承诺书后方可进行手术操作。

(注:对于长期在院进行化疗或放疗患者,收治医师可根据患者病情评估,排除肺炎可能,胸部CT检查报告单(本院)有效期可延长至28天。)

(三)日间治疗仅收治非中高风险地区患者。医院收治期间不得进出中高风险区市;医疗组须每日查验苏康码、行程码及核酸报告。

(四)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核酸检测要求:住院前三天每日进行核酸检测(含入院当日),以后每周一、三、五进行核酸检测。

(五)住院患者须落实封闭管理、住院期间谢绝探视,建议通过视频等方式进行网络探视。

(六)提倡住院无陪护,如患者确需陪护,须由经治医师开具陪护医嘱,一患一固定陪护并严格闭环管理。所有陪护人员必须固定在病区内,严格执行戴口罩、规范洗手、不聚集等相关防控要求,除医疗检查外不得随意进出该病区及院区。

(七)急诊检查应做好必须的防护措施,同步进行核酸检测。

(八)住院患者及陪护发现自身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时,应及时报告医务人员,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由我院医务人员组织会诊或转诊。

 

以上核酸检测时限要求均以采样时间为准。

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
 

疫情期间就诊相关安排将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