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肿瘤医院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培训基地 第三期培训班招生简章
为规范肿瘤消融技术应用,从业人员须接受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培训基地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按相关限制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办理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参照《关于公布第一批限制类医疗技术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21】6号),江苏省限制性医疗技术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培训基地挂靠江苏省肿瘤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现开展第三期培训班招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要求
1.参培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相关专业;护理专业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医技等科室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2.具有3年以上开展本技术相关专业临床诊疗经验,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4.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并须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1.招生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8日。
2.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按要求完整填写《江苏省肿瘤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见附件)。
纸质版报名材料:(1)申请表;(2)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注册证复印件;(3)职称证书复印件;(4)本专业临床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复印件;(5)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医院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交至我院医务处(可邮寄)。电子版报名材料:上述经医院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纸质材料,须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81136749@QQ.com。
3.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将择优录取,由医务处寄发《报到通知书》。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培训与考核内容
1.培训方案:
培训医师应当接受至少6个月的系统培训。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参与肿瘤消融术25例以上或独立完成25例以上肿瘤消融操作,并参与25例以上肿瘤消融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术前诊断、术前小结及讨论、手术计划路径制定、围手术期管理、随访等,并考核合格。
2.考核要求:
按相关限制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规定要求,培训医师在培训基地培训期满,并完成理论课程培训后由培训基地组织统一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及操作考核。培训期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院有关规章制度者,考核合格后统一发放培训合格证书。考核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时限内申请重新考核。
四、培训费
培训费:6000元/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凭本通知回原单位报销。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百子亭 42 号江苏省肿瘤医院医务处
邮 编:210009
联 系 人:周 斌 025-83283320 15380882714
张 晋 025-83284677 13851860660
刘 军 025-83283755 15665117761
江苏省肿瘤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培训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