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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申请出站指南

一、申请资格
1. 申请人在站时间原则上应期满2年(自中国博士后网上系统审批通过起)。
2. 完成博士后科研任务及《博士后研究报告》,并达到博士后出站要求(出站要求具体参考规章制度栏目下博士后管理规定第六章出站管理)。
3. 全职博士后还须提前落实出站工作单位,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接收函、商调函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程序
1. 完成中国博士后基金:
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包括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的博士后,须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资助总结报告、在线提交并打印1份纸质报告,原则上应于出站前将经费使用完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经合作导师签字、财务处盖章后,交教育处审批。
2. 举行出站考核:
(1)个人申请
博士后出站考核一般在出站前1-2月左右进行。由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并向教育处提交《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各项科研成果登记表》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表》,和《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2)汇报考核
教育处组织不少于5位专家(须为单数)成立博士后出站考核委员会,其中至少3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考核委员会应有不少于 2 位校外专家。举行出站考核报告会。博士后就进站以来的工作情况及研究成果向出站考核委员会做全面汇报。合作导师须到会介绍情况,如合作导师因出国等原因无法出席博士后出站考评会议,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到会介绍博士后在站期间工作情况。
(3)确定结果
考核委员会根据出站相关要求,结合博士后个人科研教学及汇报情况,对其研究工作做出总体评价,确定考核结果。

三、办理出站手续
已通过出站考核的博士后,按博士后出站材料清单准备相应的纸质材料,并提交至教育处。教育处将在收到纸质材料后审批网上电子材料,办理出站手续。

四、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申请材料清单
流动站与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
4.劳动(聘用)合同、接收函、商调函等证明材料(统招博士后提供)
5.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中国博士后官网下载)
6.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中国博士后官网下载)
7.《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装定成册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定并复印2份(共3份,其中包括一份原件)
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一份)
9.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一份)
10.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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