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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科室: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6]86号)要求,现将我院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项目申请的有关注意事项
    1. 2016年度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申请者可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www.nsfc.gov.cn),或至科研管理部门查阅《项目指南》。今年所有项目全部在线填写,请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即ISIS系统;首次申请者请向各科研科申请开户)
    3. 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部分项目。关于申请人的身份、年龄等要求参见各项目类别《形式审查表》。
    4.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2016年12月)可以直接申请面上项目,无须同行专家推荐。
    5. 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含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医学部规定上一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资助,今年申报面上项目原则上不支持。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以及资助期超过一年的应急管理项目等。
    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项目数限为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2014和2015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含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6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6.非受聘于我院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南医大申请;受聘于我院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
    7.在站博士后依托南医大申请项目,需要学校提供承诺函;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依托单位的,可以依托南医大申请,但需要与学校签订协议(详见附件)。
    8.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9. 项目申请中如涉及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并请提前与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联系,以便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伦理委员会仅受理校本部和未设伦理委员会附院的伦理审查申请。
    10.请各有关科室申报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审核,并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要求3月7日前在线提交,待学校审核通过后,3月8日申请人将亲笔签字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统一报送至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2016年国自然申请包
 
 
科研科
                                           20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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