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医大附属肿瘤医院硕士生导师招生的指导意见
为提高医院科教研整体水平,促进学科发展,结合南医大2018年2月印发的《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考核评估办法》通知精神,现提出南医大附属肿瘤医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导意见:
1、对于已招生的导师,将根据导师当年在研项目经费情况和上一年度南医大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考核评估情况决定当年能否招生和招生数。业绩考核差的,减少招生数或停招。现有主持在研国自然面上项目和省科技厅重点研发项目的,本专业有招生指标时,优先招生。
2、对于尚未带教的导师,如现有主持在研国自然面上项目和省科技厅重点研发项目的,可参与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双向选择。
3、除博士研究生指导老师外,硕士生指导老师实行隔年招生。
科技处、教育处
201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