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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 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处(科)室: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函》(苏科监函〔2023〕200号)文件(附件1)要求,现对全院全面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工作
    【自查清理范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来标注我院(江苏省肿瘤医院/江苏省肿瘤防治研究所/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为署名单位(包含参与)在投及发表的所有学术论文。
    【自查清理要求】涉及自查清理范围内论文的通讯作者(含并列)、第一作者(含并列)和参与人均须完成《科技论文自查表》填报工作,如存在漏报瞒报情况将采取对涉及论文成果不纳入职称评定、绩效考评等措施严肃处理。根据自查清理情况,相关部门将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附件2)要求进行管理,涉及人员同时应对于存在问题要及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
    【自查清理重点】主要涉及以下个方面:(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二、材料报送
    凡是涉及上述自查范围和要求人员,均须按“学术规范对照表”要求完成《科技论文自查表》填报并签署个人承诺。《自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于2023年7月7日前各科室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zlkyk@126.com并提交至科技处办公室(8号楼407),联系电话025-83283480。

   附件1: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函
   附件2: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
   附件3:科技论文自查表(含学术规范对照表)
 
科技处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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