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教育教学

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苏继委办发〔2023〕3号】要求,现将申报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网址

      国家级项目申报网址:http://cmegsb.cma.org.cn

      省级项目申报网址:http://cme.jsma.net.cn

二、项目申报时间

      新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24:00至8月31日24:00。

      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24:00至12月30日24:00。

      申报日期截止后,无网上申报的视为无效申报。

三、申报学科与内容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药学等 (见附件1),申报内容要有科学依据、符合伦理道德原则,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完整性。无主题授课内容或无实质性专业内容的学术年会,不得作为项目申报;申报内容中与授课培训无关的工作会议部分内容,不作为项目申报内容。

四、相关要求

      1.申报新项目必须通过所在单位或学(协)会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备案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总数不得超过2项;项目内容应为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且必须要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

      2.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且在项目申办单位任职;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既往曾担任过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负责人。国家级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学科专业。原则上本单位的授课教师占比应不低于50%,每位授课教师理论授课内容原则上不超过3学时

      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严格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学与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见附件2)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3)的要求执行。  

      4.网上申报新项目或办理项目备案的同时,要求报送纸质申报表或项目备案表(点击项目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项目内容,报送的打印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新项目申报表项目负责人签字栏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

      5.对于及时填报举办前报备信息的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根据需求,2024 年项目申办暂继续沿用可连续备案 2 次的方式,即:2022年获批的新申报项目,并已列为2023年备案项目的,可继续申请作为2024年的备案项目。申请备案的项目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须完成全部期次的举办;

       (2)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完成举办的执行情况汇报(国家级项目须提交各期次的执行情况);

       (3)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执行情况须经审核,其中国家级项目另须在省级学分管理系统提交学分信息;

       (4)申报备案的国家级项目,须对涉及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进行相应修改。另,下一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举办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其余项目信息不得变更且须无误。

      6.请各申报科室务必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将申报书1份报送至教育处。联系人:汪哲名 025-83284206。

报名服务平台

产品名称 品牌
制造商 联系方式
销售商 联系方式
销售人员 联系方式
邮箱
规格型号
配置清单
主要功能
技术指标描述
价格范围
备注
验证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