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科)室: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22〕24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我院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1. 今年申报条件仍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等4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7〕12号)执行,从2023年起,将统一按照人社部〔2021〕51号文件有关规定和今年即将出台的《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2. 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申报评审专业要求
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所申报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相一致。
三、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
2020年、2021年、202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可申报202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一律不得申报。免考和先评后考对象按苏卫人〔2022〕8号文件执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延期考试人员可先网上申报,待考试成绩公布后再进行资格审核。
四、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前到城乡基层服务要求
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服务累计不少于1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申报时须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
五、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才人事激励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9号)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六、申报方式与时间要求
1.申报人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格申报入口”或“江苏人才信息港”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入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9月9日24:00后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2.个人申报时间:2022年8月15日-9月9日。
3.单位确认审核时间:2022年8月15日-9月16日。
七、单位审核确认时应提供以下原件材料:
1. 学历(学位)证书;
2. 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人员,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3. 现资格证书、聘文;
4. 业绩、成果、奖励等材料;
5. 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应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
6. 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相应证明材料;
7. 其他提交的材料原件。
八、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地区选择:省直单位。
单位审核确认点:本院组织人事处(9号楼602室)
联系人:王欢
咨询电话:6319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苏省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等4个条件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22〕24号)
3.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的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