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科)室:
根据省卫健委对外合作交流处转发省外办《关于按季度报送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的通知》的精神要求,自2023年第二季度起按季度报送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请各处(科)室严格落实通知要求(详见附件),按流程有计划,分别于3月23日前上报第二季度出访计划、6月20日前上报第三季度出访计划、9月20日前上报第四季度出访计划。
联系人:组织人事处黄志祥 电话:6318/15380882763
附件:1.转发省卫健委对外合作交流处《关于转发省外办<关于按季度报送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2.信息填报表
组织人事处
2023年3月23日